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罚款80.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
2.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5.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
6.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同时,徐*(时任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经理)对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吴*(时任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经理)对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负有责任,被罚款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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